顾伟锋律师亲办案例
工伤赔偿案2
来源:顾伟锋律师
发布时间:2015-06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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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723日,夏某来到向某经营的建筑劳务公司做建筑工人,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,也没有办理工伤保险。两个月后,夏某在干活时被滑落的木方砸伤,导致右脚小脚趾骨折。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,夏某伤残等级为9级。可当夏某找到公司要求赔偿时,公司却拒不接受,无奈中,某夏只好将公司告上了法庭。

2013729日,经人民法院调解,向某同意赔偿9.5万元给夏某,并达成协议。可协议下来后,向某却迟迟不见动静,夏某便直接找到了公司。20139月,夏某来到向某公司所在地,办公室已经人去楼空。清洁阿姨告诉夏某,向某的公司已经在一个月前搬走。

就在夏某准备离去时,夏某的工友宋某也来到了此处。同夏某一样,去年15日,已经60岁的宋某在工作时不慎被铁屑贯穿了左眼,并鉴定为8级伤残,向某亦未对宋某进行赔偿。

201454日,二人向法院申诉,要求强制执行协议。

为了能要回工伤赔偿,夏某和宋某四处打探消息,终于得知向某的公司现在搬迁至巴一处商业楼内。724日,夏某和宋某发现向某在公司里,便通知了法院。执行指挥中心工作人员来到现场后,立即对向某的公司进行搜查,并查封该公司。

     724日,在得到两名当事人的电话通知后,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快速反应,在商业办公楼内找到了拖欠工伤赔偿款的向某,并勒令其清还两名工人赔款共计18万元。由于向某公司财务没有现金,经过法院工作人员调解后,两名员工同意向某先偿还3万元的赔款,其余欠款于两个月内还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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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顾伟锋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浙江南湖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304*********57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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